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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11月07日 11:06  作者:  编辑:殷文静  来源:   阅读:[]

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、各教学点、省校各教学单位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《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(湖北科技职业学院)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》有关安排,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办学体系内在编在岗教职工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本次共评选6-8名师德先进个人。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、各教学点共推荐2-3名(由省校教务处统筹推荐);省校教学单位各推荐1名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好,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在教育教学中与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保持一致,自觉履行师德规范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。

(二)模范遵守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坚持言行雅正,遵守学术规范,履行社会责任,潜心教书育人,师德师风方面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,有师生认可、让人感动的先进典型事迹。

(三)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或学生工作一线,爱岗敬业、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坚持立德树人,主动育才,积极投身学生德育教育、教学实践、学术科研、创业就业和成长成才的指导工作,获得师生好评,取得突出成绩。

(四)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“合格”且师德考核至少一次为“优秀”。

(五)国家开放大学“师德先进个人”、湖北开放大学“师德标兵”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组织推荐

省校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,省校教务处组织各市(州)、直属分校(学院)和教学点的推荐工作。

(二)组织评选

    学校组织评审工作组,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,并在校内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表彰人选。

(三)表彰宣传

在学校网站开辟专栏,宣传师德先进个人有关事迹。授予“湖北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(一)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(见附件)。

(二)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,材料要求准确、生动、详实,有案例、有数据,具有典型性、时代感,篇幅在3000字左右为宜,包括不超过500字的摘要。

(三)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1张(分辨率不低于300dpi)。

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。纸质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坚持实事求是、好中选优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开展推选工作。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湖北开放大学教师工作部。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bddrsc@163.com。超出规定时间未报送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
(二)师德先进个人推选实行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制,凡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,不得参加评选。

联 系 人:王婷

联系电话:027-87588841

 

附件: 湖北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

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开放大学

2023年11月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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